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双向交易制度指投资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与双向交易制度的特点相联系的还有对冲机制,在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这并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行合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具体说就是买入建仓之后可以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卖出建仓后可以通过买入相同合约的方式解除履约责任。

2.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也不允许私下交易,而且交易双方私下交易的特点是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的监管,使期货交易成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平台。
3.在金融期货中,股票是全额交易,没有印花税。期货交易是标准化合约,每一笔期货交易承担的是相应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期货交易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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