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简称协会)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2号《关于证券期货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对期货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协会自2013年5月1日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期货业协会开始向期货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开展业务。2014年6月5日,协会下发《期货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目前,协会以授权方式设立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即资产管理)业务的分两种分类。《通知》称,设立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帮助公司资管业务继续开展,但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由期货公司自行管理,不能在注册成立时就对外开展。
对于上述《通知》的内容,期货业协会补充了三点,主要有三点内容:一是规则方面,从境内特定品种向境外投资者开放期货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期货公司积极参与境内特定品种的境外发行业务,有利于促进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国际化;二是管理方面,在资金使用方面,将不再新增期货公司自有资金,这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创新方面,引入了境外投资者,有利于促进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国际化,进一步推动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国际化。
据了解,《通知》还表示,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推动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向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中国期货业协会将进一步提升自律管理和信息披露要求,加强自律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持续强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引导机构加大对创新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创新的投融资产品和开展创新活动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本次《通知》中还提到了优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线。本次《通知》明确,要支持期货公司根据实体经济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本市场投资,积极稳妥有序发展证券期货业务,严格控制新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分开的情况,完善投资者结构,提高证券公司资本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支持证券公司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境外经纪机构业务,为满足实体企业多元化避险需求提供便利。
四是明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督促期货公司进一步规范发展,合理控制风险。《通知》明确,加强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的监管,加大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金融监督管理,明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要求。同时,《通知》还进一步明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的指引,积极配合做好资管业务“双减”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据悉,《通知》还明确,期货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综合业务平台,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加强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的检查和监督,要求期货公司积极做好资管业务合规管理的核查和检查。同时,《通知》明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必须坚持“依法合规”。
由于《通知》从制度上没有将“双减”单独提及,从而利空期货公司,“双减”指的是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双减”指的是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但实际上,《通知》明确,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也是有利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两减”的。
多家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
部分期货公司“双减”指的是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这将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必须落实“双减”政策,其中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违规或违规行为应由监管部门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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