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原油期货交易合约规则概述
一、定义原油期货合约的规格
一、以原油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双方同意交换交易品种、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但由于交易的标的物不同,交易对象和交割等级、交割地点、最小变动价位等条款都是不一致的,因此,期货交易标准化合约一般都采用实物交割。
二、保证金交易制度

保证金交易制度是指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时候,由交易所按照一定比例向期货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弥补不足,从而使期货交易顺利进行。保证金交易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只需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合约的担保,一般在合约到期前,交易所会追加保证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追加保证金,以便在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时追加。
三、交割方式
原油期货实行实物交割,不存在保证金到期的问题,只要客户愿意继续持仓,在合约到期之前都可以进行交割,不过,由于现货交割机制的特殊性,无法进行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当合同到期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交割。
四、合约月份
合约月份是指与原油期货合约有关的日期,每个合约月份的交易时间,每个合约月份的交易量和交易量都不一样,例如,美国原油,这四个月的合约月份在9月底,交易比较活跃,为了了解这四个月份的合约月份是不是合适交易,小编推荐大家选择合约月份的月份。
五、报价方式
实物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之前,如果没有足够的合约交割,那么交易所会将合约进行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交割。因此,原油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可以帮助投资者有效把握油价波动的真实情况,方便投资者进行跨期套利交易。
六、交易时间
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交易时间一般是每个交易日的北京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1:30-3:00。
七、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是指执行交易指令时必须指明买进或卖出的名称(或代码)、数量、价格。下达指令时,交易所必须根据市场状况,运用其信息公布,不得滥用即时手段。交易指令包括:价格预测、交易部位或适当性匹配、进场点位、止损位、止盈止损位、止赢位、止损位、止赢位、限价、止损位、止损位、仓位管理、风险控制等。
八、结算价格
结算价格是指某一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订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九、交割与结算价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买卖双方在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结果及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割行为进行的信用交易。
十、成交量
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结束时成交的未平仓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成交量和持仓量的总和,等于该合约未平仓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的\"手\"和\"头\",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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