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指期货结算?结算价一般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最后交易日结束后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的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Σ(p),当日结算价=Σ(p),当日无负债结算。与现货结算相比,股指期货结算制度更为复杂,除了前一交易日闭市后进行现金交割外,股指期货的交割也是现金交割,股指期货的交割是现金交割,这也就意味着股指期货是进行现金交割的,但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买进股指期货合约,只要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需要按照预定的交割日,将股票卖出,而进行股指期货交割的投资者,只要按规定交纳一笔保证金就可以进行股指期货的交割,但是股指期货的交割却有期限的限制,即不可以进行股指交割的合约的交割。

目前我国的股指期货有12个合约,分别为: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2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30年期国债期货,还有沪深300、中证500、2年期国债期货和2年期国债期货。其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合约到期日为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五。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性,所以称为“熔断机制”。在什么情况下,股指期货下跌到指数熔断点,投资者就要作出反应,正常情况下,股指期货下跌是因为,当市场出现连续的大幅下跌时,对于股市而言,可能是一个股指期货的交割日,这是为了平仓的,但是股指期货下跌跌到指数熔断点,投资者就要进行止损,进行现金交割,所以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一般都是维持正常交易的。
上证50股指期货交割日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两者的交割日均为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五,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是股指期货的最后交割日。一般来说,当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而在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是股指期货最后的交割日,因此,投资者要“现金交割”,进行现金交割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投资者在最后交割日收盘时仍有部分或全部的资金还没有足额的“保证金”,就需要将资金用于“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的结算,否则会被交易所强行平仓。
如果在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收盘时,因为期指的交割日为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投资者必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在期指最后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将发出公告,告知投资者将根据双方约定及时“平仓”。一般来说,收盘后投资者要及时进行现金交割,进行现金交割,否则会被交易所强行平仓。
在股指期货交割日的交割日通常为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之后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五都是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
如果投资者的单子是在股票市场的,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每月的第四个星期五,投资者需要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证明自己进入了交割日,否则在交割日收盘前必须平仓,否则会被交易所强行平仓。
在股指期货交割日的交易时间段,投资者应当注意:
(1)合约到期月份的不同。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月份一般分为三个月份,即第一个月的9月、第二个月的3月以及最后一个月的5月、6月以及最后一个月的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