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2021年10月13日开始,郑商所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整红枣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玻璃和纯碱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执行。

修订后的交割质量标准将自2021年11月16日开始执行,当时基准交割品为符合期货合约交割等级规定的灰枣,替代交割品为符合国标要求的优质强筋小麦,达到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白糖交割质量标准的符合交割要求的替代品。
为确保交割顺利进行,自10月19日起,郑商所和大商所将不再通知各会员单位。不过,由于主力合约质量由于包装油期间的不稳定以及市场上已有远月合约的存在,现在的主力合约在10月交割,远月合约的质量标准与当前合约持平。
但是,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于交割质量标准已正式发布,并于10月18日公告如下:
一是关于采用郑商所认可的玻璃交割质量标准,按照质检机构质检机构的要求和质检结果严格执行,如存在质量争议的,相应会撤销。
二是关于修订玻璃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新标准要求玻璃期货交割质量升贴水、仓库升贴水和检验结果有效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下一交易日起对玻璃交割质量标准进行调整,以提高期货交易的质量标准。
三是关于调整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地点要求,增加了包括质检机构在内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在交割库备案的客户,新标准要求由上一交易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所有客户交割仓库或指定交割仓库修改。
四是关于期现价差及升贴水的通知,征求相关市场人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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