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户条件:
个人投资者(单位: 个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2)具备上交所规定的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经验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具有其他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经历。
(3)金融期货交易经历要求:
满足上述条件的客户,在开立账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有开户的要求:
(1)账户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且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交易经历。
(2)满足上述条件的客户,可在开户之后使用5笔以上的期货交易经历,并在获得期货交易编码后使用10笔以上的交易记录;
(3)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三、有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申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须保证在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经历,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四、有交易经历要求:
没有任何期货交易经历的客户,不需要申请开立金融期货账户。一般有以下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3.有与进行期货交易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财产,并指定期货交易场所为自己;
4.有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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