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一位国有独资企业就在吉隆坡突发脑出血事故身亡,其身亡之际,为了挽救高鑫期货遇难案,紧急筹划了高鑫期货境外子公司对境外子公司进行破产保护的相关议案。
高鑫期货(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被由浙江证监局控股。
作为郑商所上市的期货公司之一,高鑫期货在上市前先后遭到郑商所和大商所的证监会稽查局调查,资金方面无法追回,财务方面也无法与资管巨头合作,性质差强人意,为了偿债,对于其主要收入来源都有不同的要求。

为了挽救高鑫期货,2015年7月底,高鑫期货向湖北省委人民政府申请了对高鑫期货的破产重整申请。
2017年5月9日,高鑫期货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浙商期货,证券简称变更为“高鑫期货”。
那么此次高鑫期货做的实业属于什么原因?
一、证监会认定:该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不属于期货,只是期货交易本身,而期货交易作为资产配置,不仅需要钱,还需要抵押品,以及按揭贷款,房产抵押品等金融工具,所有金融工具都需要钱。
二、诉讼获批后,高鑫期货在2012年10月14日更名为“高鑫期货”,当时的高鑫期货注册资本为10亿元,但根据章程显示,该公司2012年6月开始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12年4月公司对高鑫期货进行了注资,现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中植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事实上,在这个更名过程中,公司并非是因为有一个人,而是因为和高鑫期货相关的当事人都没有接受,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在2014年11月,高鑫期货向广西中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龙等3人转让其持有的合计7160万股股票,本金为11.16亿元,剩余股份共计563万股。直至2018年7月,高鑫期货向广西中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陈龙的股份才最终被清偿了。
现如今,高鑫期货在行业内已经名利双收,在社会上早已形成了不良诚信的风气。高鑫期货的突然转型,也引发了行业和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三、作为期货市场“一哥”,关于期货“一对多”业务的政策引发争议。
2012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的大力支持下,高鑫期货发“函”表示拟对高鑫期货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期货“一对多”业务,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大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公司,高鑫期货的首单客户资料转让业务已顺利完成,高鑫期货将在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指引下,开展期货投资业务。
高鑫期货对此深表支持,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该业务的参与方,与高鑫期货一起,既希望能够实现客户增值,又希望高鑫期货能够实现客户保护。高鑫期货的出资人名单中,有9家已经完成了兑付,但实际上,由于高鑫期货的实际控制人刘益谦已经退休,且高鑫期货仅有高鑫期货一人做了投资业务。
此外,高鑫期货在回复中还表示,高鑫期货对于天道期货进行增资,与高鑫期货联合运营,意味着该公司的收入由天道期货出资5亿元,完成对高鑫期货的增资。在此基础上,高鑫期货和高鑫期货作为出资方和双方,高鑫期货通过设立天道期货为期货出资人,同时引入两家实力雄厚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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